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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来源:省卫生健康委 时间:2021-10-21 12:20 点击:

                      

甘卫继教委〔2021〕3号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省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各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40医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安排,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决定进行2022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新申报项目和备案项目申报时间:2021年9月17日8:00-10月31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请申报人员注意填报截止日期和形式审查截止日期,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材料。申报单位的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申报系统开放期内(2021年9月17日8:00-10月31日24:00)设置本单位项目填报的截止时间。

二、申报途径

2022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继续实行网上备案、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请各单位通过“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 www.gskjpt.com,或通过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业务系统-甘肃省卫生科教管理平台进入)进行填报。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标准

申报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完成2021年度继续教育项目内容,并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开展动态签到、考核、评价等工作。

2. 国内或省内发展前沿;或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或省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或省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或填补省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本学科的省内发展前沿;

3.当前健康甘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4. 其他有助于提升省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质的内容,如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路径、卫生政策法规、医德医风和医患沟通等。

(二)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单位的医疗卫生、医学教育和医学科研机构,其他机构须先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获得项目申报资格。

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人员,且在项目申办单位任职,对项目学术水平和课程安排进行统筹规划和质量把关,并参与授课和项目执行。

4. 项目负责人每年新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项目内容应为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且必须要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

5.项目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所有教师的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

(三)项目申报表填报要求

1.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按照《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表》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

2.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

3.项目举办方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培训班、学习班等;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继续教育对象的要求;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等与教学无关的时间,每6学时可申请1个学分,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5学分。

四、申报程序

项目的网上申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各医疗卫生机构、医学院校和医学科研院所项目由所在市州卫生健康委审定并同意后将电子材料提交和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教育平台;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单位、省级医学类学(协)会、中央和省级企事业单位所属在兰三级以上医疗机构项目由单位审定并同意后直接提交和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继续教育平台。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只受理“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的网上项目申报。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项目相关信息,仅在“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应调整。

申报截止日后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不合格的项目,退回申报人员修改,不合格项目只有一次退回修改机会,申报人员必须完全按照形式审查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对于再次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不提交专家评审。

五、其他

(一)2021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按期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如2022年拟继续举办的,可在申报系统中填报备案表,申请作为2022年备案项目。

(二)项目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鼓励申报全科、儿科和精神卫生等专业的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单位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鼓励申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症救治、院感控制、医德医风、政策法规、传染病防控、卫生应急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

(三)2021年项目完成率不高或动态签到、考核、评价工作完成率低的单位,限制其2022年项目申报数。对弄虚作假等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批准、批评、全省通报、责令停办、取消1~3年申报资格等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婷

联系电话:(0931)4818716。

项目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刘工  18189594667


                                           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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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1-8377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