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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医师协会三级机构管理办法

来源:未知 时间:2017-11-20 15:59 点击:

根据《甘肃省医师协会章程》第四章第三十条关于成立学术研究性和工作性的分支机构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协会三级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甘肃省医师协会三级机构主管部门

甘肃省医师协会三级机构是由甘肃省医师协会二级机构主管的非法人专业组织,由发起人向省医师协会二级机构提出申请,经省医师协会二级机构同意后,报省医师协会备案。三级机构管理人员的组成,由省医师协会二级机构会同三级机构筹备组协商,提出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建议名单,经省医师协会审核后选举成立。

二、甘肃省医师协会三级机构的名称

甘肃省医师协会三级机构的正式名称为“甘肃省医师协会X X医师分会XX专业学组”、“甘肃省医师协会X X专业委员会XX专业学组”。专业学组设主任1名,副主任3-5人。

三、申请成立三级机构的程序

申请成立三级机构应由该行业人员提议,由不同工作单位的2~3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会员作为发起人并提出成立三级机构的申请报告,填写三级机构申请表(参照二级机构申请表),说明行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成立三级机构的目的、任务、必要性、活动范围和内容,报甘肃省医师协会二级机构审批。

四、考核

三级机构要遵守《甘肃省医师协会章程》,积极开展工作。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要在每年12月底报三级机构。每月25日前报下月活动安排,以便在协会网站预告。

三级机构违反《甘肃省医师协会章程》及上述规定,由省医师协会二级机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经常务理事会审批,对三级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或撤消该三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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